2018年3月、2018年9月,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分別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名義向有關方面發函征求了《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的意見。在研究論證各方面意見基礎上,新能源司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進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額機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形成了《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再次征求有關方面意見。下面,世紀新能源網就幫大家劃一下重點。
1.為什么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的重要論述,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2.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是怎么定的?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在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所屬省級電力公司和省屬地方電網企業技術支持下,測算并提出本省級行政區域當年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建議,于每年1月底前報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省級行政區域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將擬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和激勵性指標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的意見,綜合論證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省級行政區域下達當年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
3.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主要工作及責任分工?
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配額落實責任。
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協同承擔配額義務。
電網企業承擔經營區配額實施責任。
電力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相關交易。
4.哪些企業和用戶需要承擔配額義務?
承擔配額義務的市場主體第一類為各類直接向電力用戶供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簡稱配售電公司);第二類為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
第一類承擔與其年售電量相對應的配額,第二類承擔與其用電量相對應的配額。各配額義務主體的售電量和用電量中,公益性電量(含專用計量的供暖電量)免于配額考核。
5.配額義務的核算方式?
以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為主要方式完成配額,同時可通過以下補充(替代)方式完成配額。
⑴向超額完成年度配額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消納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實現,雙方自主確定轉讓價格。
⑵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等量記為配額完成量。
6.什么時候開始正式進行配額考核?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進行配額考核。
7.什么時候發布2019年度配額指標?
2019年度配額指標將于2019年第一季度發布。
8.對戶用光伏有什么影響?
⑴對各省推動光伏發展有重大利好,尤其是那些配額高的省,戶用、工商業和公共機構等都會受益。
⑵對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有推動作用,戶用參與電力交易指日可待。
現在,國家能源局正在征求大家對《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如果你有什么意見,可以在2018年11月21日(周三)17:00前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聯系人: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李鵬
聯系電話:010-68555892
傳真:010-68555045
1.為什么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的重要論述,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2.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是怎么定的?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在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所屬省級電力公司和省屬地方電網企業技術支持下,測算并提出本省級行政區域當年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建議,于每年1月底前報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省級行政區域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將擬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和激勵性指標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的意見,綜合論證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省級行政區域下達當年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
3.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主要工作及責任分工?
各省級人民政府承擔配額落實責任。
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協同承擔配額義務。
電網企業承擔經營區配額實施責任。
電力交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相關交易。
4.哪些企業和用戶需要承擔配額義務?
承擔配額義務的市場主體第一類為各類直接向電力用戶供電的電網企業、獨立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簡稱配售電公司);第二類為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
第一類承擔與其年售電量相對應的配額,第二類承擔與其用電量相對應的配額。各配額義務主體的售電量和用電量中,公益性電量(含專用計量的供暖電量)免于配額考核。
5.配額義務的核算方式?
以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為主要方式完成配額,同時可通過以下補充(替代)方式完成配額。
⑴向超額完成年度配額的市場主體購買其超額消納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實現,雙方自主確定轉讓價格。
⑵自愿認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綠證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等量記為配額完成量。
6.什么時候開始正式進行配額考核?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進行配額考核。
7.什么時候發布2019年度配額指標?
2019年度配額指標將于2019年第一季度發布。
8.對戶用光伏有什么影響?
⑴對各省推動光伏發展有重大利好,尤其是那些配額高的省,戶用、工商業和公共機構等都會受益。
⑵對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有推動作用,戶用參與電力交易指日可待。
現在,國家能源局正在征求大家對《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如果你有什么意見,可以在2018年11月21日(周三)17:00前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聯系人: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李鵬
聯系電話:010-68555892
傳真:010-6855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