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是政策敏感性行業,整個行業都十分關注國家的政策動態。往往,一個政策的征求意見稿,都能引起資本市場的大幅波動。
然而,很多行業政策,征求意見稿出來了,但正式稿遲遲不下發。那些征求過大家意見的政策,現在都是什么進展了?這么長時間了,為何正式稿遲遲不下發?又是在哪個環節遇到了阻力?
本文大致統計了6個政策性文件,都是在2018年3、4月份下發,到至今無下文。
一、光伏電站管理辦法&分布式管理辦法
2018年4月13日,國家能源局對兩個文件征求意見,《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通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未來對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將會發生重大的變化。業內認識普遍認為,這兩個文件是對光伏行業進行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對未來的市場影響重大。
然而,6個月過去了,兩個文件的正式稿遲遲沒有下發。2019年的光伏市場如何管理?是按照之前的管理辦法管理,還是在出臺一個臨時性文件文?
個人認為,如果年底前兩個文件的正式稿不下發,對整個行業的心理預期、行業信心,影響會非常大!
二、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
2017年10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按照當時的規劃:
2017年12月31日前,有關試點地區完成試點方案編制、報送完成。
2018年1月31日前,試點地區完成交易平臺建設、制訂交易規則等相關工作,自2018年2月1日起啟動交易。
2018年6月30日前,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擴大試點或提前擴大到省級區域全面實施。
2018年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有下發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
將工作時間向后推遲了三個月:報送試點方案的截止時間延至2018年3月31日;各試點最遲均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正式啟動。
然而,現在已經是2018年10月底了,第一批試點遲遲沒有下發,更別說啟動了!
分布式市場化交易曾經被寄語厚望,認為是全面開啟分布式光伏市場的重要措施。然而,從正式文件下發到現在已經一年了,第一批試點什么時候能啟動?
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2018年3月23日,國家能源局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次征求意見;
2018年9月26日,國家能源局又以極其保密的方式,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
然而,第二次征求意見已經快1個月了,正式文件尚未下發。正式文件何時能下發?能不能發下來,不得而知...
四、追繳自備用電廠的政府性基金
光伏補貼拖欠,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率大概只有70%左右,很多自備電廠都是補繳包含可再生能源附加在內的政府性基金的。
2018年3月22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燃煤自備電廠規范建設和運行專項治理方案(征求意見稿)》。文件的“(三)限期整改為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問題”中要求自備電廠企業補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文件提出:
9.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應承擔并足額繳納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燃煤、資源綜合利用、熱電聯產型自備電廠),各級地方政府不得隨意減免或選擇性征收。10.自備電廠自2016年起欠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統備用費的,應于2018年底前繳清;2016年前欠繳的政府性基金及系統備用費,應于本文件印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11.凡欠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統備用費的自備電廠企業,不得納入電力市場準入目錄。已進入市場的,應終止交易資格,并納入國家涉電領域失信名單。
一時行業信心大為提振。因為根據測算,自備電廠欠繳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大約近1000億元。如果全部收繳上來,能夠大大緩解目前補貼拖欠的情況。
然而,文件下發不久后,就有媒體發文《這事兒如果干了,24萬人下崗給你看!》。
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這個文件征求意見稿下發了已經6個月,目前正式稿什么時候下發,能不能下發,尚不得而知。
五、追繳自備用電廠的政府性基金
2018年3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文件鼓勵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所有分布式發電項目,開展分布式發電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的電力交易,要求電網企業承擔分布式發電的電力輸送并配合有關電力交易機構組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
然而,7個月過去了,該文件的正式稿仍未下發。
然而,很多行業政策,征求意見稿出來了,但正式稿遲遲不下發。那些征求過大家意見的政策,現在都是什么進展了?這么長時間了,為何正式稿遲遲不下發?又是在哪個環節遇到了阻力?
本文大致統計了6個政策性文件,都是在2018年3、4月份下發,到至今無下文。
一、光伏電站管理辦法&分布式管理辦法
2018年4月13日,國家能源局對兩個文件征求意見,《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的通知》、《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未來對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將會發生重大的變化。業內認識普遍認為,這兩個文件是對光伏行業進行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對未來的市場影響重大。
然而,6個月過去了,兩個文件的正式稿遲遲沒有下發。2019年的光伏市場如何管理?是按照之前的管理辦法管理,還是在出臺一個臨時性文件文?
個人認為,如果年底前兩個文件的正式稿不下發,對整個行業的心理預期、行業信心,影響會非常大!
二、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
2017年10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按照當時的規劃:
2017年12月31日前,有關試點地區完成試點方案編制、報送完成。
2018年1月31日前,試點地區完成交易平臺建設、制訂交易規則等相關工作,自2018年2月1日起啟動交易。
2018年6月30日前,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擴大試點或提前擴大到省級區域全面實施。
2018年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有下發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
將工作時間向后推遲了三個月:報送試點方案的截止時間延至2018年3月31日;各試點最遲均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正式啟動。
然而,現在已經是2018年10月底了,第一批試點遲遲沒有下發,更別說啟動了!
分布式市場化交易曾經被寄語厚望,認為是全面開啟分布式光伏市場的重要措施。然而,從正式文件下發到現在已經一年了,第一批試點什么時候能啟動?
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2018年3月23日,國家能源局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次征求意見;
2018年9月26日,國家能源局又以極其保密的方式,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
然而,第二次征求意見已經快1個月了,正式文件尚未下發。正式文件何時能下發?能不能發下來,不得而知...
四、追繳自備用電廠的政府性基金
光伏補貼拖欠,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率大概只有70%左右,很多自備電廠都是補繳包含可再生能源附加在內的政府性基金的。
2018年3月22日,國家發改委下發了《燃煤自備電廠規范建設和運行專項治理方案(征求意見稿)》。文件的“(三)限期整改為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問題”中要求自備電廠企業補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文件提出:
9.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應承擔并足額繳納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燃煤、資源綜合利用、熱電聯產型自備電廠),各級地方政府不得隨意減免或選擇性征收。10.自備電廠自2016年起欠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統備用費的,應于2018年底前繳清;2016年前欠繳的政府性基金及系統備用費,應于本文件印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11.凡欠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統備用費的自備電廠企業,不得納入電力市場準入目錄。已進入市場的,應終止交易資格,并納入國家涉電領域失信名單。
一時行業信心大為提振。因為根據測算,自備電廠欠繳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大約近1000億元。如果全部收繳上來,能夠大大緩解目前補貼拖欠的情況。
然而,文件下發不久后,就有媒體發文《這事兒如果干了,24萬人下崗給你看!》。
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這個文件征求意見稿下發了已經6個月,目前正式稿什么時候下發,能不能下發,尚不得而知。
五、追繳自備用電廠的政府性基金
2018年3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文件鼓勵包括分布式光伏在內的所有分布式發電項目,開展分布式發電與配電網內就近電力用戶的電力交易,要求電網企業承擔分布式發電的電力輸送并配合有關電力交易機構組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
然而,7個月過去了,該文件的正式稿仍未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