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濂溪區下發了關于《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征求意見的公告,文件中提及關于家庭光伏方面的拆遷費用為5000元/千瓦,人工費用為300元/套。
在拆遷文件中,并未提及拆遷后光伏設備的所有權歸居民還是政府,但根據補償條款來推斷的話,絕大部分村民選擇的可能是回遷房,但回遷房以單元樓的形式構建,戶用光伏顯然不具備安裝條件。
我們以去年戶用光伏的安裝均價以及后續收益測算一下一整套戶用光伏帶來的收益。
假使一戶拆遷居民安裝了一套5KW的戶用光伏系統,其安裝價格為均價8元/瓦,則安裝總費用為4萬元,根據九江的有效利用小時數,其年發電量保守估計為6000度左右。即使按照去年的補貼政策來估算,其一年的收益也在5500元左右,按補貼20年來計算的話,整套戶用光伏可為其帶來7萬余元的收入。
然而,如果按照拆遷條款去核算補償的話,用戶獲得的賠償僅為2.5萬元,不僅連成本沒有收回,其后續的收益更是無從談起。更為關鍵的是,自新政下發后,戶用光伏開始需要指標,補貼也隨之降低,早先并網的戶用光伏所能享受到的政策紅利化為泡影,這部分損失基本都需村民自行承擔。
所以,5000元/千瓦的拆遷補償,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不覺得不合理么?
光伏電站拆遷補償的積極案例
上海市劉老太的子女為她安裝了一套5KW光伏電站用于養老,當時的安裝費用為12元/瓦。共計花費了6萬元,每年的電費收入大約8000元左右。
今年由于地產開發商征用劉先生的房屋,劉老太先后咨詢了當地的拆遷辦及政府相關部門,詢問自己的光伏電站是否給予補償。由于目前國內光伏的發展還處于基礎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國家并未專門出臺針對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的具體政策,政府部門沒能給出相應的答復。
劉老太又咨詢了法律界人士,律師也沒能給出相應的答復。
劉老太自己主動找到政府相關部門,按當時安裝的全部費用及15年的發電量補償進行商談,政府相關部門經過相關的討論及論證結合當地政府的補貼標準,最后給予劉老太初裝費及12年的發電量的電費補償。
如何合法維護自己的利益
關于拆遷,我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拆遷補償包括三個方面:
a、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其中,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哪些國家部門負責拆遷事宜呢?
按相關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國家規定,光伏發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補償金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等三方面的補償。所以,如果要拆遷,光伏用戶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
關于拆遷補償問題大家不必太過不安,保留好光伏安裝許可證明和與電網公司簽訂的合同等可以證明光伏電站價值的資料非常重要,如果遇到拆遷,只能拿出這些材料才會獲得相應的補償。
附原文件:
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安慶至九江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精神,完善國家鐵路網布局,提升通道運輸能力,促進九江及沿線經濟社會發展,濂溪區人民政府決定擬征收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及其地面附著物。
一、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法律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2、《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江西省政府令214號)
3、《九江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九府發〔2016〕12號)
4、《九江市中心城區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九府發〔2016〕13號)
二、征收范圍
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位
于五里街道,東至廬島路,南至杭瑞高速互通,西至京九鐵路線,北至三垅村楊灣,共征收房屋面積約6萬平方米,詳見房屋征收規劃紅線圖。
三、征收部門和征收實施單位
本項目房屋征收實行委托征收方式。
1、房屋征收主體:濂溪區人民政府
2、房屋征收部門:濂溪區房屋征收管理局
3、委托五里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轄區內的房屋征收工作,并與被征收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4、委托九江市濂溪區房地產測繪隊承擔被征收房屋的結構認定、面積測繪丈量、附屬物勘察清點工作。
四、征收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60天內完成全部房屋征收任務。
五、被征收房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認定辦法
1、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結構和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為準。征收當事人對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結構和建筑面積有異議的,可申請發證部門重新核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無產權證的以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測繪數據為準。
2、集體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結構和建筑面積,經有關部門確權后,以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測繪數據為準。
3、未經批準擅自搭建,且經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作補償,一律自行拆除。拒不自行拆除的,由九江市濂溪區有關行政機關依法進行強制拆除,以料抵工。
六、房屋征收補償方式、標準和計算方法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城房)征收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新舊程度、建筑結構等因素,以正式公告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地點:濂溪區城房安置點。
調換方式:按照征收面積就近套戶型的原則(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實行就近還房安置。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購買,超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點房屋市場價格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征收戶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根據安置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的原則,確定安置房選房順序。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農房)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以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成新、結構,面積等因素,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確定最終貨幣補償價格。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安置地點:五里農民公寓安置點。
調換方式:根據被征收人實際情況,可選擇依照安置點房屋的實際戶型,采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相同或就近套戶型的原則,按1:1的比例安置還房。但每戶還房安置面積最高不超過360平方米,及人均還房不超過50平方米。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設計和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
戶籍不在征收范圍內的外來戶,在同一規劃區內屬唯一住房的,只允許安置房屋一套,被征收房屋超出安置房面積部分按九府發[2016]27號文件規定的集體土地上房屋評估基準價評估給予補償。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土木-磚木結構190元∕平方米、磚木-磚混結構182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超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內的部分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購買,10平方米以上的按3500元∕平方米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征收戶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原則上根據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
(3)簡易房屋按一律不還房安置,按房屋重置評估價格補償。
(4)未建成達到居住功能的磚混結構房屋(無門窗、內外墻體未粉刷的)按1600元/平方米予以貨幣補償,不計算搬遷、臨時安置費,也不享受25%的貨幣補償獎勵。
3、住宅改非住宅房屋的認定與補償計算標準
(1)住宅改生產經營性用房補償。征收原作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行改變房屋用途作為生產經營性使用的,且以該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兩年以上,按住宅房屋性質給予征收補償,僅按照標準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住宅改商業經營性店面的認定與補償。征收原住宅房屋已作為商業經營性店面使用,且以該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兩年以上,并具有稅負核定憑證的,對其實際用于商業經營的部分可以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根據房屋坐落和實際用途與原性質房屋價值的差額情況按原房屋價值的10-50%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房屋臨主干道的,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40-50%給予一次性補償;里弄、小巷(城中村的村頭、路口)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10-30%給予一次性補助。住宅一層改商業經營性門店面積按實際經營面積計算,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改為經營的一律不給予房屋補助,只給予停產停業損失。
4、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補償
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補償根據其土地用途由房屋評估機構按照評估時點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營業性店面停業損失按30元/平方米˙月標準補償6個月。
5、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非住宅)房屋補償
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補償包括房屋價值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房屋價值補償按被征收房屋重置價格加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或取得土地成本)。
6、其它補償
(1)房屋搬遷補助費,有線電視、電話等設施補償費按照《九江市城區房屋拆遷若干補償標準》執行,其中,房屋搬遷補助費按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元計算,不足600元的補足至600元。對選擇實物安置還房和選擇貨幣補償的均支付兩次搬遷補助費。
(2)臨時安置補助費為8元∕月˙㎡,還房期限一般為簽協議后36個月內還房,超過36個月未還房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的1.5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超過12個月的,自超過之日起按兩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從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騰空交付被征收房屋鑰匙之日起計算起始時間。對住房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房屋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3)裝飾、裝修補償按評估機構評估價格補償。
(4)房屋附屬設施、附屬物補償標準按九江市房屋附屬物補償標準執行,家庭光伏發電裝置手續齊全的按5000元/KW補償(詳見附表)。
(5)征收住改非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價值的4%(農房按房屋價值的10%)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6)產權調換中,征收人恢復了被征收人原有的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不予補償,還房協議約定的新增設施,由被征收人承擔費用。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其安裝的費用標準給予補償。
七、住房保障
1、征收產權建筑面積小于36平方米且屬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時補足至36平方米,不結算差價。
2、選擇貨幣補償后,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自愿選擇保障性住房的,可自簽訂協議起60天內,由本人申請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及時予以審核確認,并辦理相關手續,不需輪候。
八、補助和獎勵辦法
1、凡能在征收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繳交鑰匙的,給予每戶6000元的搬遷進度獎。
2、選擇貨幣補償的(非住宅和簡易住宅除外),農房需住房面積在360平方米以內,及人均住房面積小于50平方米的(獨生子女按2人計算),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5%給予貨幣安置獎勵。
3、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6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九、面積與分戶原則
1、房屋面積認定原則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以及土地使用權屬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已依法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應當以不動產(房屋權屬)登記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為準,不動產登記(房屋權屬)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房屋)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為準。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依法登記的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門會同房產、國土、建設、規劃、執法等部門調查認定,對調查認定為合法的建筑或者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予以補償;對調查認定為違法的建筑或者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2、分戶原則
(1)家庭人口數確認:被征收家庭人口數按發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見公告前被征收房屋所登記的農村常住人口計算;夫妻雙方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增加一個人口數計算;已婚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增加一個人口數計算;入伍前,戶籍在被征收地的現役士兵和國家政策不予安置的士官;入校前,戶籍在被征收地的在校學生;戶籍在被征收地的服刑人員。
(2)分戶:集體土地上被征收住房中,一直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已婚成年兒子或達到婚齡的兒子,且戶口登記在被征收房屋的,可另行分戶安置。總建筑面積未超過120平米的,只能按一戶安置,超過120平米的,擬分戶出來的面積不得少于40平方米;夫妻不享受分戶;被征收戶在征收范圍內有多處合法住宅的,合并計算一戶安置,不享受分戶。
外來戶(戶口未登記在被征收房屋的)及城鎮居民不享受集體土地上分戶,且只能安置一套安置房。
十、補償款支付方法
根據與被征收人簽定的征收補償協議,征收人向被征收人開具領款憑證(銀行存折),被征收人憑存折到征收人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領取補償款。
十一、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
參照《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辦法選定房地產評估機構。
十二、法律責任
1、區房屋征收部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規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區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房地產測繪機構或者測繪人員,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弄虛作假或出現重大差錯,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方案未盡之處,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處理。
附:九江市房屋征收附屬物補償標準
2018年7月10日
在拆遷文件中,并未提及拆遷后光伏設備的所有權歸居民還是政府,但根據補償條款來推斷的話,絕大部分村民選擇的可能是回遷房,但回遷房以單元樓的形式構建,戶用光伏顯然不具備安裝條件。
我們以去年戶用光伏的安裝均價以及后續收益測算一下一整套戶用光伏帶來的收益。
假使一戶拆遷居民安裝了一套5KW的戶用光伏系統,其安裝價格為均價8元/瓦,則安裝總費用為4萬元,根據九江的有效利用小時數,其年發電量保守估計為6000度左右。即使按照去年的補貼政策來估算,其一年的收益也在5500元左右,按補貼20年來計算的話,整套戶用光伏可為其帶來7萬余元的收入。
然而,如果按照拆遷條款去核算補償的話,用戶獲得的賠償僅為2.5萬元,不僅連成本沒有收回,其后續的收益更是無從談起。更為關鍵的是,自新政下發后,戶用光伏開始需要指標,補貼也隨之降低,早先并網的戶用光伏所能享受到的政策紅利化為泡影,這部分損失基本都需村民自行承擔。
所以,5000元/千瓦的拆遷補償,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不覺得不合理么?
光伏電站拆遷補償的積極案例
上海市劉老太的子女為她安裝了一套5KW光伏電站用于養老,當時的安裝費用為12元/瓦。共計花費了6萬元,每年的電費收入大約8000元左右。
今年由于地產開發商征用劉先生的房屋,劉老太先后咨詢了當地的拆遷辦及政府相關部門,詢問自己的光伏電站是否給予補償。由于目前國內光伏的發展還處于基礎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國家并未專門出臺針對光伏發電系統拆遷與補償的具體政策,政府部門沒能給出相應的答復。
劉老太又咨詢了法律界人士,律師也沒能給出相應的答復。
劉老太自己主動找到政府相關部門,按當時安裝的全部費用及15年的發電量補償進行商談,政府相關部門經過相關的討論及論證結合當地政府的補貼標準,最后給予劉老太初裝費及12年的發電量的電費補償。
如何合法維護自己的利益
關于拆遷,我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拆遷補償包括三個方面:
a、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其中,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哪些國家部門負責拆遷事宜呢?
按相關法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國家規定,光伏發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補償金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等三方面的補償。所以,如果要拆遷,光伏用戶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電總收入的補償。
關于拆遷補償問題大家不必太過不安,保留好光伏安裝許可證明和與電網公司簽訂的合同等可以證明光伏電站價值的資料非常重要,如果遇到拆遷,只能拿出這些材料才會獲得相應的補償。
附原文件:
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安慶至九江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精神,完善國家鐵路網布局,提升通道運輸能力,促進九江及沿線經濟社會發展,濂溪區人民政府決定擬征收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及其地面附著物。
一、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法律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2、《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江西省政府令214號)
3、《九江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九府發〔2016〕12號)
4、《九江市中心城區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九府發〔2016〕13號)
二、征收范圍
五里片區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位
于五里街道,東至廬島路,南至杭瑞高速互通,西至京九鐵路線,北至三垅村楊灣,共征收房屋面積約6萬平方米,詳見房屋征收規劃紅線圖。
三、征收部門和征收實施單位
本項目房屋征收實行委托征收方式。
1、房屋征收主體:濂溪區人民政府
2、房屋征收部門:濂溪區房屋征收管理局
3、委托五里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轄區內的房屋征收工作,并與被征收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4、委托九江市濂溪區房地產測繪隊承擔被征收房屋的結構認定、面積測繪丈量、附屬物勘察清點工作。
四、征收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60天內完成全部房屋征收任務。
五、被征收房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認定辦法
1、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結構和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為準。征收當事人對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結構和建筑面積有異議的,可申請發證部門重新核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無產權證的以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測繪數據為準。
2、集體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結構和建筑面積,經有關部門確權后,以征收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部門測繪數據為準。
3、未經批準擅自搭建,且經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作補償,一律自行拆除。拒不自行拆除的,由九江市濂溪區有關行政機關依法進行強制拆除,以料抵工。
六、房屋征收補償方式、標準和計算方法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城房)征收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新舊程度、建筑結構等因素,以正式公告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地點:濂溪區城房安置點。
調換方式:按照征收面積就近套戶型的原則(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實行就近還房安置。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購買,超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點房屋市場價格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征收戶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根據安置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的原則,確定安置房選房順序。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農房)補償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1)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
以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為評估時點,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成新、結構,面積等因素,由依程序選定的評估機構確定最終貨幣補償價格。
(2)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
產權調換安置地點:五里農民公寓安置點。
調換方式:根據被征收人實際情況,可選擇依照安置點房屋的實際戶型,采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相同或就近套戶型的原則,按1:1的比例安置還房。但每戶還房安置面積最高不超過360平方米,及人均還房不超過50平方米。安置房具體戶型及面積以設計和房地產測繪部門確權面積為準。
戶籍不在征收范圍內的外來戶,在同一規劃區內屬唯一住房的,只允許安置房屋一套,被征收房屋超出安置房面積部分按九府發[2016]27號文件規定的集體土地上房屋評估基準價評估給予補償。
結算方式: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均須計算結構差價,土木-磚木結構190元∕平方米、磚木-磚混結構182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面積大于還房面積的,超面積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還房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超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內的部分按2018年安置房建設綜合成本價購買,10平方米以上的按3500元∕平方米購買。
選擇還房安置的被征收戶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后,原則上根據還房的面積,結合安置房的戶型按照先簽協議先交鑰匙先選房。
(3)簡易房屋按一律不還房安置,按房屋重置評估價格補償。
(4)未建成達到居住功能的磚混結構房屋(無門窗、內外墻體未粉刷的)按1600元/平方米予以貨幣補償,不計算搬遷、臨時安置費,也不享受25%的貨幣補償獎勵。
3、住宅改非住宅房屋的認定與補償計算標準
(1)住宅改生產經營性用房補償。征收原作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行改變房屋用途作為生產經營性使用的,且以該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兩年以上,按住宅房屋性質給予征收補償,僅按照標準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住宅改商業經營性店面的認定與補償。征收原住宅房屋已作為商業經營性店面使用,且以該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兩年以上,并具有稅負核定憑證的,對其實際用于商業經營的部分可以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根據房屋坐落和實際用途與原性質房屋價值的差額情況按原房屋價值的10-50%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房屋臨主干道的,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40-50%給予一次性補償;里弄、小巷(城中村的村頭、路口)一層住改非房屋按原房屋價值的10-30%給予一次性補助。住宅一層改商業經營性門店面積按實際經營面積計算,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改為經營的一律不給予房屋補助,只給予停產停業損失。
4、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補償
國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補償根據其土地用途由房屋評估機構按照評估時點進行評估,按評估價格補償;營業性店面停業損失按30元/平方米˙月標準補償6個月。
5、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非住宅)房屋補償
集體土地上生產經營性房屋實行貨幣補償安置,補償包括房屋價值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房屋價值補償按被征收房屋重置價格加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或取得土地成本)。
6、其它補償
(1)房屋搬遷補助費,有線電視、電話等設施補償費按照《九江市城區房屋拆遷若干補償標準》執行,其中,房屋搬遷補助費按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元計算,不足600元的補足至600元。對選擇實物安置還房和選擇貨幣補償的均支付兩次搬遷補助費。
(2)臨時安置補助費為8元∕月˙㎡,還房期限一般為簽協議后36個月內還房,超過36個月未還房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的1.5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超過12個月的,自超過之日起按兩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從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騰空交付被征收房屋鑰匙之日起計算起始時間。對住房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60平方米房屋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3)裝飾、裝修補償按評估機構評估價格補償。
(4)房屋附屬設施、附屬物補償標準按九江市房屋附屬物補償標準執行,家庭光伏發電裝置手續齊全的按5000元/KW補償(詳見附表)。
(5)征收住改非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價值的4%(農房按房屋價值的10%)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6)產權調換中,征收人恢復了被征收人原有的供電、供水、供氣等設施的,不予補償,還房協議約定的新增設施,由被征收人承擔費用。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其安裝的費用標準給予補償。
七、住房保障
1、征收產權建筑面積小于36平方米且屬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時補足至36平方米,不結算差價。
2、選擇貨幣補償后,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自愿選擇保障性住房的,可自簽訂協議起60天內,由本人申請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及時予以審核確認,并辦理相關手續,不需輪候。
八、補助和獎勵辦法
1、凡能在征收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繳交鑰匙的,給予每戶6000元的搬遷進度獎。
2、選擇貨幣補償的(非住宅和簡易住宅除外),農房需住房面積在360平方米以內,及人均住房面積小于50平方米的(獨生子女按2人計算),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5%給予貨幣安置獎勵。
3、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6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九、面積與分戶原則
1、房屋面積認定原則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以及土地使用權屬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已依法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應當以不動產(房屋權屬)登記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為準,不動產登記(房屋權屬)證書和不動產(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房屋)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房屋)登記簿為準。
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依法登記的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門會同房產、國土、建設、規劃、執法等部門調查認定,對調查認定為合法的建筑或者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予以補償;對調查認定為違法的建筑或者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2、分戶原則
(1)家庭人口數確認:被征收家庭人口數按發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見公告前被征收房屋所登記的農村常住人口計算;夫妻雙方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增加一個人口數計算;已婚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增加一個人口數計算;入伍前,戶籍在被征收地的現役士兵和國家政策不予安置的士官;入校前,戶籍在被征收地的在校學生;戶籍在被征收地的服刑人員。
(2)分戶:集體土地上被征收住房中,一直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已婚成年兒子或達到婚齡的兒子,且戶口登記在被征收房屋的,可另行分戶安置。總建筑面積未超過120平米的,只能按一戶安置,超過120平米的,擬分戶出來的面積不得少于40平方米;夫妻不享受分戶;被征收戶在征收范圍內有多處合法住宅的,合并計算一戶安置,不享受分戶。
外來戶(戶口未登記在被征收房屋的)及城鎮居民不享受集體土地上分戶,且只能安置一套安置房。
十、補償款支付方法
根據與被征收人簽定的征收補償協議,征收人向被征收人開具領款憑證(銀行存折),被征收人憑存折到征收人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領取補償款。
十一、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
參照《江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辦法選定房地產評估機構。
十二、法律責任
1、區房屋征收部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規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區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房地產測繪機構或者測繪人員,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弄虛作假或出現重大差錯,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本方案未盡之處,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處理。
附:九江市房屋征收附屬物補償標準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