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制造端的迅猛增長,不僅使其成為了我國一張世界級產業名片,且隨著應用端不斷的技術創新,“光伏+”也為越來越多的產業注入了新的活力,例如“光伏+農業”就是其中之一。
經過短短幾年來的實踐摸索,事實證明,只要光伏、農業間科學合理共享陽光、土地、空間,形成有機結合,“光伏+農業”的“1+1”最終就會實現“大于2”的結果。
在此基礎上,我國于2014年3月份率先在安徽金寨開展光伏扶貧試點,開創出了一種新型的精準扶貧模式,而隨著光伏扶貧得到越來越多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及認可。經過三年多的發展,光伏扶貧模式不僅經歷了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廣,更在實踐中得到了不斷的成熟和完善,使其成為了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十大工程之一。
在《證券日報-新能源》近期開展的調研中,“光伏+農業”就被業界乃至管理部門視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造血式精準扶貧。這不僅得益于政策的引導、扶持,也得益于技術上的不斷突破。
在政策面,去年的《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7]8號)》,以及不久前的《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針對近年來光伏扶貧浮現出的一些亂象進行了糾偏,例如規范了光伏復合項目用地管理,強調了光伏扶貧的扶貧本質。
但與此同時,《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光伏扶貧電站原則上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村按照村級電站方式建設”,“村級扶貧電站單個電站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00千瓦,具備就近接入和消納條件的可放寬至500千瓦”等規定,也令業界產生了一些擔心。
《證券日報-新能源》調研發現,在我國處在農業光伏第一梯隊的企業中,農光電站裝機普遍在20兆瓦~100兆瓦之間,占用土地或者水面在600畝~3000畝之間。業界人士介紹,之所以規模普遍較大,究其原因,光伏+農業想要“1+1大于2”,就必須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節約化、高效化。
而在《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發布后,如上新建規模較大的集中式電站,無論是否與農業、扶貧結合,都不再屬于光伏扶貧范疇,也就不能享受到光伏扶貧的政策。
也正因為此,業界擔憂,將“光伏+農業”與“光伏+扶貧”割裂開來,盡管規范了管理,但也可能會殃及“光伏+農業”項目開發者的積極性,畢竟,光伏眼前還無法擺脫補貼的支撐。
更為關鍵的是,正是因為光伏扶貧的本質是扶貧,貧困地區才更需要引入觀念、產業。而僅憑幾乎無法與農業相融合的村級扶貧電站,針對深度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扶貧就談不上造血式扶貧。
經過短短幾年來的實踐摸索,事實證明,只要光伏、農業間科學合理共享陽光、土地、空間,形成有機結合,“光伏+農業”的“1+1”最終就會實現“大于2”的結果。
在此基礎上,我國于2014年3月份率先在安徽金寨開展光伏扶貧試點,開創出了一種新型的精準扶貧模式,而隨著光伏扶貧得到越來越多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及認可。經過三年多的發展,光伏扶貧模式不僅經歷了從局部試點到全面推廣,更在實踐中得到了不斷的成熟和完善,使其成為了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十大工程之一。
在《證券日報-新能源》近期開展的調研中,“光伏+農業”就被業界乃至管理部門視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造血式精準扶貧。這不僅得益于政策的引導、扶持,也得益于技術上的不斷突破。
在政策面,去年的《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7]8號)》,以及不久前的《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針對近年來光伏扶貧浮現出的一些亂象進行了糾偏,例如規范了光伏復合項目用地管理,強調了光伏扶貧的扶貧本質。
但與此同時,《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光伏扶貧電站原則上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村按照村級電站方式建設”,“村級扶貧電站單個電站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00千瓦,具備就近接入和消納條件的可放寬至500千瓦”等規定,也令業界產生了一些擔心。
《證券日報-新能源》調研發現,在我國處在農業光伏第一梯隊的企業中,農光電站裝機普遍在20兆瓦~100兆瓦之間,占用土地或者水面在600畝~3000畝之間。業界人士介紹,之所以規模普遍較大,究其原因,光伏+農業想要“1+1大于2”,就必須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節約化、高效化。
而在《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發布后,如上新建規模較大的集中式電站,無論是否與農業、扶貧結合,都不再屬于光伏扶貧范疇,也就不能享受到光伏扶貧的政策。
也正因為此,業界擔憂,將“光伏+農業”與“光伏+扶貧”割裂開來,盡管規范了管理,但也可能會殃及“光伏+農業”項目開發者的積極性,畢竟,光伏眼前還無法擺脫補貼的支撐。
更為關鍵的是,正是因為光伏扶貧的本質是扶貧,貧困地區才更需要引入觀念、產業。而僅憑幾乎無法與農業相融合的村級扶貧電站,針對深度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扶貧就談不上造血式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