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環境問題與制約因素分析
1、區域環境問題:生態環境整體退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自治區約92%的國土面積處于高寒環境,風化、凍蝕作用強烈,水土保持能力差,生態環境整體脆弱;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西藏發展加快,要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和高強度資源開發活動將加劇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樣性減少,貧困地區脫貧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將更加突出;環境基礎保障能力弱,環境監管和污染防控支撐不足,環境監測、監察、應急、信息、科研基礎能力薄弱,距離國家標準化建設都仍有很大差距。
2、未來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十三五”期間,西藏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產業化和城鎮化將對環境保護形成挑戰,需要從全產業發展、保護性開發的雙重角度來布局謀篇,發展西藏產業。
3、產業發展環境制約因素:主體功能區劃將大幅限制西藏產業開發;生態環保建設資金缺口大也不利于生態保護工作,環保設施建設落后。
三、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大氣環境污染主要來自揚塵污染和各類污染物排放,包括建筑渣土揚塵、礦山揚塵、餐飲業油煙、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和秸稈等固體廢物、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交通運輸工具如汽車、船舶、飛機等排放的尾氣、燃煤鍋爐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等。近年來,西藏采取了嚴控建筑揚塵、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措施和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嚴格行業準入等措施,另外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大的工業占西藏GDP的比重小,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排放不大。因此,總體來看,規劃期內,在產業規模不大壯大的過程中,各類污染物對大氣的環境質量的負面影響較小。
(二)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水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畜禽養殖活動、水產品集中養殖,藏藥、釀酒、制革、食品加工工業,采礦、采石、采砂活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運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未來,隨著畜禽養殖規模擴大、工業的加速發展、文化旅游等服務業不斷增長,產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排放量將會大量增加,但是由于西藏水環境容量較大,人類活動擾動較小,規劃期內各產業發展產生的影響遠遠小于西藏水環境可利用納污容量,對水環境的影響很小。
(三)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土壤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化肥和農藥的施用,礦山的開采和廢棄物堆放,工業廢水排放、各類有害氣體對土壤的不良影響等。西藏土壤環境總體以原生態為主,農用地面積相對較少,由于西藏全區提出了糧食主產地和蔬菜基地化肥、農藥施用量實現零增長的目標,鼓勵和引導企業入住工業園區集聚發展,集中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嚴格礦山監控開采活動影響,加大對尾礦庫和其他工業廢物堆存場所的綜合整治力度。規劃期內,西藏產業發展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在可控制范圍內,負面影響不大。
(四)固體廢棄物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固體廢棄物污染主要來自工業中的采礦廢渣、旅游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等。由于,西藏工業規模較小、固體垃圾的處理率均達到了100%,旅游產生的生活垃圾經“無害化處理”后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很小。因此,規劃期內產業發展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對環境影響很小。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本規劃緊密結合《西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嚴格按照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劃分和相關規定,有效落實自然生態保護工作。重點開發區域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重點地區,堅持產業集聚發展原則,形成優勢產業集群。圍繞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堅持產業鏈延伸、產業升級的發展方向,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提高區域經濟綜合實力,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同時堅持可持續發展模式原則,嚴格環境準入門檻,推動循環化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清潔生產,強化環境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引導產業結構向低碳、循環方向發展。限制開發區域,主要為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要控制開發強度,以修復生態、保護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首要任務,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提供生態產品的能力,控制一定限度的旅游開發等。要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提高畜牧、青稞、蔬菜等農產品供給能力,保護耕地土壤環境,確保農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樹立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通過實施超載人口向承擔重點開發功能的鄉鎮有序轉移、堅持耕地保護制度、優化農業生產布局,保障西藏本地農產品供給安全。禁止開發區域,實施強制性生態環境保護,禁止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將游客活動范圍限定在一定的區域和線路之內,嚴禁開設與禁止開發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游項目,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實現污染物“零排放”。同時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建立完善生態補償制度。規劃期內,產業發展對生態系統或多或少有一定影響,但在采取嚴格有效控制措施后,可將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產業環境容量評估
依據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的功能區劃,進一步明確全區產業發展重點區域,確定產業集聚區和各級工業園區的發展范圍。以水、大氣、土地等環境容量評估為基礎,分析產業集聚區和工業園區的環境承載力,建立與區域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產業布局及規模,即在環境容量大的區域進行重點開發,在環境容量有限的區域實行優化發展,在環境容量超標或者無環境容量的區域實行禁止開發。
(二)加強產業開發過程對生態環境影響評估
評估產業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分析水、大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方面。其中,水資源方面,重點分析農業、工業等耗水量大的行業,制定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計劃,限制存在水污染項目,加大水污染治理,推動形成各類產業發展水資源利用和污染綜合治理制度;大氣污染方面,重點管理水泥、礦選等粉塵排放較高的行業,重點監測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的粉塵、二氧化硫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在固體廢棄物方面,分析農林和礦山廢棄物、建筑垃圾、爐渣等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狀況,推進伴生礦、礦山尾礦、煤矸石、爐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發,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
(三)應對措施
項目開發層面,強化項目環境影響防范機制。加強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分析,把好環評關,項目立項以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包括環境污染、生態影響)進行分析和論證,重點加強項目對水、大氣、土壤等環境等影響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和對策,保護西藏相對脆弱的生態系統。
產業開發層面,建立產業綠色生態開發機制。制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設置企業準入門檻,嚴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產業,禁止發展重污染產業。實施分區分類產業指導政策,制訂鼓勵發展的特色優勢產業指導目錄,在重點開發區域,支持工業園區建設,鼓勵形成產業聚集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鼓勵開展水權交易、碳匯交易等試點,探索建立鼓勵生態旅游業和生態農業等低碳產業發展的機制。
監管層面,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建設大氣、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實施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建設、環境信息化建設和環保監管業務用房建設等重點項目工程,建立生態環境數字化監管平臺,形成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控制度,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
考核層面,健全產業綠色發展考核督察機制。建立產業綠色發展目標評價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自治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干部獎懲任免以及相關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完善產業綠色發展督察制度,對全區各地市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追究制,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
五、評價結論
環境影響評價結果表明,《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的目標、定位、發展重點和路徑正確且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規劃和環保等相關要求,空間布局較為合理,生態、資源、經濟的承載力能夠滿足建設繁榮、富裕、美麗、和諧、幸福的新西藏要求。
產業發展產生的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農牧業、建筑業、工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等生產和服務業活動帶來大氣污染、水環境污染、土壤污染、固體廢棄物等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影響。在始終堅持“保護與開發相結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應對不良影響措施的情況下,可以使西藏產業發展做到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偟膩碚f,《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在環境影響上是可行的。
1、區域環境問題:生態環境整體退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自治區約92%的國土面積處于高寒環境,風化、凍蝕作用強烈,水土保持能力差,生態環境整體脆弱;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西藏發展加快,要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和高強度資源開發活動將加劇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樣性減少,貧困地區脫貧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將更加突出;環境基礎保障能力弱,環境監管和污染防控支撐不足,環境監測、監察、應急、信息、科研基礎能力薄弱,距離國家標準化建設都仍有很大差距。
2、未來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十三五”期間,西藏產業發展勢頭強勁,產業化和城鎮化將對環境保護形成挑戰,需要從全產業發展、保護性開發的雙重角度來布局謀篇,發展西藏產業。
3、產業發展環境制約因素:主體功能區劃將大幅限制西藏產業開發;生態環保建設資金缺口大也不利于生態保護工作,環保設施建設落后。
三、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大氣環境污染主要來自揚塵污染和各類污染物排放,包括建筑渣土揚塵、礦山揚塵、餐飲業油煙、露天焚燒生活垃圾和秸稈等固體廢物、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交通運輸工具如汽車、船舶、飛機等排放的尾氣、燃煤鍋爐排放的煙塵、二氧化硫等。近年來,西藏采取了嚴控建筑揚塵、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措施和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嚴格行業準入等措施,另外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大的工業占西藏GDP的比重小,各類有機和無機污染物排放不大。因此,總體來看,規劃期內,在產業規模不大壯大的過程中,各類污染物對大氣的環境質量的負面影響較小。
(二)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水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畜禽養殖活動、水產品集中養殖,藏藥、釀酒、制革、食品加工工業,采礦、采石、采砂活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運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未來,隨著畜禽養殖規模擴大、工業的加速發展、文化旅游等服務業不斷增長,產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排放量將會大量增加,但是由于西藏水環境容量較大,人類活動擾動較小,規劃期內各產業發展產生的影響遠遠小于西藏水環境可利用納污容量,對水環境的影響很小。
(三)土壤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土壤環境污染主要來自農業化肥和農藥的施用,礦山的開采和廢棄物堆放,工業廢水排放、各類有害氣體對土壤的不良影響等。西藏土壤環境總體以原生態為主,農用地面積相對較少,由于西藏全區提出了糧食主產地和蔬菜基地化肥、農藥施用量實現零增長的目標,鼓勵和引導企業入住工業園區集聚發展,集中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嚴格礦山監控開采活動影響,加大對尾礦庫和其他工業廢物堆存場所的綜合整治力度。規劃期內,西藏產業發展對土壤環境的影響在可控制范圍內,負面影響不大。
(四)固體廢棄物影響預測與評價
西藏固體廢棄物污染主要來自工業中的采礦廢渣、旅游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等。由于,西藏工業規模較小、固體垃圾的處理率均達到了100%,旅游產生的生活垃圾經“無害化處理”后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很小。因此,規劃期內產業發展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對環境影響很小。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本規劃緊密結合《西藏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嚴格按照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劃分和相關規定,有效落實自然生態保護工作。重點開發區域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重點地區,堅持產業集聚發展原則,形成優勢產業集群。圍繞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堅持產業鏈延伸、產業升級的發展方向,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提高區域經濟綜合實力,實現集約集聚發展。同時堅持可持續發展模式原則,嚴格環境準入門檻,推動循環化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清潔生產,強化環境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引導產業結構向低碳、循環方向發展。限制開發區域,主要為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要控制開發強度,以修復生態、保護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首要任務,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提供生態產品的能力,控制一定限度的旅游開發等。要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提高畜牧、青稞、蔬菜等農產品供給能力,保護耕地土壤環境,確保農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樹立耕地保護和生態保護,通過實施超載人口向承擔重點開發功能的鄉鎮有序轉移、堅持耕地保護制度、優化農業生產布局,保障西藏本地農產品供給安全。禁止開發區域,實施強制性生態環境保護,禁止工業化城鎮化開發,將游客活動范圍限定在一定的區域和線路之內,嚴禁開設與禁止開發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游項目,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實現污染物“零排放”。同時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和建立完善生態補償制度。規劃期內,產業發展對生態系統或多或少有一定影響,但在采取嚴格有效控制措施后,可將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產業環境容量評估
依據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的功能區劃,進一步明確全區產業發展重點區域,確定產業集聚區和各級工業園區的發展范圍。以水、大氣、土地等環境容量評估為基礎,分析產業集聚區和工業園區的環境承載力,建立與區域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產業布局及規模,即在環境容量大的區域進行重點開發,在環境容量有限的區域實行優化發展,在環境容量超標或者無環境容量的區域實行禁止開發。
(二)加強產業開發過程對生態環境影響評估
評估產業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分析水、大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方面。其中,水資源方面,重點分析農業、工業等耗水量大的行業,制定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計劃,限制存在水污染項目,加大水污染治理,推動形成各類產業發展水資源利用和污染綜合治理制度;大氣污染方面,重點管理水泥、礦選等粉塵排放較高的行業,重點監測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的粉塵、二氧化硫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在固體廢棄物方面,分析農林和礦山廢棄物、建筑垃圾、爐渣等固體廢物的資源綜合利用狀況,推進伴生礦、礦山尾礦、煤矸石、爐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發,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
(三)應對措施
項目開發層面,強化項目環境影響防范機制。加強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分析,把好環評關,項目立項以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包括環境污染、生態影響)進行分析和論證,重點加強項目對水、大氣、土壤等環境等影響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和對策,保護西藏相對脆弱的生態系統。
產業開發層面,建立產業綠色生態開發機制。制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設置企業準入門檻,嚴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產業,禁止發展重污染產業。實施分區分類產業指導政策,制訂鼓勵發展的特色優勢產業指導目錄,在重點開發區域,支持工業園區建設,鼓勵形成產業聚集區。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加大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鼓勵開展水權交易、碳匯交易等試點,探索建立鼓勵生態旅游業和生態農業等低碳產業發展的機制。
監管層面,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建設大氣、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實施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建設、環境信息化建設和環保監管業務用房建設等重點項目工程,建立生態環境數字化監管平臺,形成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控制度,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
考核層面,健全產業綠色發展考核督察機制。建立產業綠色發展目標評價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自治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干部獎懲任免以及相關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完善產業綠色發展督察制度,對全區各地市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追究制,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
五、評價結論
環境影響評價結果表明,《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的目標、定位、發展重點和路徑正確且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規劃和環保等相關要求,空間布局較為合理,生態、資源、經濟的承載力能夠滿足建設繁榮、富裕、美麗、和諧、幸福的新西藏要求。
產業發展產生的環境影響主要表現為農牧業、建筑業、工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等生產和服務業活動帶來大氣污染、水環境污染、土壤污染、固體廢棄物等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影響。在始終堅持“保護與開發相結合,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應對不良影響措施的情況下,可以使西藏產業發展做到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偟膩碚f,《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在環境影響上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