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仁風鎮張辛村村南邊空地上,筆者看到一排排正在工作著的光伏發電面板錯落有致地矗立在村內空曠的場地上。
據悉,2016年7月,張辛村光伏定點扶貧項目正式并網發電,該項目自發電以來共計發電量7.6萬度,實現上網電費收入2.3萬元,按照不低于30%的分紅比例,發放分紅收益七千余元,幫扶貧困戶24戶80人。
“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可謂‘陽光賺錢’項目,只要有陽光,光伏項目就能發上電,就能產生效益。夏季和冬季,光伏發電項目日均發電量相差比較大,夏季光照強烈,一天就能發電200度左右,冬季發電量相對較少,但是一個月也能發電2000多度……總的來說,光伏項目還是見效快,備受我們青睞……”仁風鎮張辛村主要負責人對筆者說。
張辛村光伏發電項目只是仁風鎮光伏產業的一個縮影。
利用閑散地和飛地思維,合理選址建設,效益凸顯
自2016年以來,仁風鎮按照上級精準扶貧的要求,利用太陽能光伏項目投產見效快、扶貧精準度高、收益長期穩定的特點,統籌市級以及縣級扶貧資金560萬元,先后建成光伏發電項目2批14個,累計實現收益10.5萬元。第三批已經完成清障開始施工,真正實現了20個貧困村光伏項目全覆蓋。按照收益不低于30%的比例分紅,預計幫扶貧困戶286戶714人。
據仁風鎮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使太陽能光伏項目落到實處,發揮效益,惠及貧困戶。仁風鎮多次召開鎮主要領導干部、各貧困村包村“第一書記”、各管區及村“兩委”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光伏項目建設專題動員會議。在光伏場地選擇上,優先選用村莊圍合線以內的老院子、老學校、村委會院落等空閑集體建設用地,并且單個地塊面積要在一畝地以上,或相鄰的兩個地塊合計面積達到一畝地以上(兩個相鄰地塊距離不超過50米)。所選場地內不能出現建筑物、樹木、桿塔以及其他各類物品的遮擋陽光現象,無塌陷和積水風險。一般不選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園地、林地、個人承包土地作為光伏電站建設場地。
另外,工作過程既要制度化、規范化,也要靈活接地氣,對于選址困難的村集體可以將“飛地經濟”的工作思維運用到光伏項目建設上來,解決本村因為土地緊張而導致項目落地難的問題,保證項目及時落地、及時施工,實現兩村或多村的合作共贏。比如,仁風鎮前喬村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在本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光伏用地,通過專題研究、集體協商,按照相關程序將光伏項目“飛地”到仁風鎮西孫村文化廣場北鄰。
強化項目日常管理維護,探索新模式,確保收益最大化
項目建成后,仁風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項目的維護管理工作,多次召開第一書記以及村主要負責人扶貧例會對光伏項目運行工作進行調度,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村級資產管理的范疇,并設置專門的光伏管護人員定期對光伏面板進行除塵、除垢,對項目場地及時進行除草、排水,對周邊遮擋物進行清理,確保光伏面板不被被遮擋、項目不被損壞,確保光伏發電收益最大化。
“光伏發電項目是扶貧工作的新途徑,也是響應新舊動能轉換號召的重要舉措。具有明顯的產業帶動以及社會效益,在增加村集體收入的同時也能促進會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下一步,我們積極探索光伏項目屬地管理的新模式,做到光伏項目日常運營管理與全面從嚴治黨聯系起來。此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省定貧困村開展光伏項目建設的同時,繼續采用飛地思維,探索‘光伏項目+插花式扶貧’模式,帶動全鎮脫貧攻堅工作……”仁風鎮扶貧工作負責人表示。
據悉,2016年7月,張辛村光伏定點扶貧項目正式并網發電,該項目自發電以來共計發電量7.6萬度,實現上網電費收入2.3萬元,按照不低于30%的分紅比例,發放分紅收益七千余元,幫扶貧困戶24戶80人。
“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可謂‘陽光賺錢’項目,只要有陽光,光伏項目就能發上電,就能產生效益。夏季和冬季,光伏發電項目日均發電量相差比較大,夏季光照強烈,一天就能發電200度左右,冬季發電量相對較少,但是一個月也能發電2000多度……總的來說,光伏項目還是見效快,備受我們青睞……”仁風鎮張辛村主要負責人對筆者說。
張辛村光伏發電項目只是仁風鎮光伏產業的一個縮影。
利用閑散地和飛地思維,合理選址建設,效益凸顯
自2016年以來,仁風鎮按照上級精準扶貧的要求,利用太陽能光伏項目投產見效快、扶貧精準度高、收益長期穩定的特點,統籌市級以及縣級扶貧資金560萬元,先后建成光伏發電項目2批14個,累計實現收益10.5萬元。第三批已經完成清障開始施工,真正實現了20個貧困村光伏項目全覆蓋。按照收益不低于30%的比例分紅,預計幫扶貧困戶286戶714人。
據仁風鎮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使太陽能光伏項目落到實處,發揮效益,惠及貧困戶。仁風鎮多次召開鎮主要領導干部、各貧困村包村“第一書記”、各管區及村“兩委”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光伏項目建設專題動員會議。在光伏場地選擇上,優先選用村莊圍合線以內的老院子、老學校、村委會院落等空閑集體建設用地,并且單個地塊面積要在一畝地以上,或相鄰的兩個地塊合計面積達到一畝地以上(兩個相鄰地塊距離不超過50米)。所選場地內不能出現建筑物、樹木、桿塔以及其他各類物品的遮擋陽光現象,無塌陷和積水風險。一般不選用基本農田、一般耕地、園地、林地、個人承包土地作為光伏電站建設場地。
另外,工作過程既要制度化、規范化,也要靈活接地氣,對于選址困難的村集體可以將“飛地經濟”的工作思維運用到光伏項目建設上來,解決本村因為土地緊張而導致項目落地難的問題,保證項目及時落地、及時施工,實現兩村或多村的合作共贏。比如,仁風鎮前喬村第三批光伏發電項目在本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光伏用地,通過專題研究、集體協商,按照相關程序將光伏項目“飛地”到仁風鎮西孫村文化廣場北鄰。
強化項目日常管理維護,探索新模式,確保收益最大化
項目建成后,仁風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扶貧項目的維護管理工作,多次召開第一書記以及村主要負責人扶貧例會對光伏項目運行工作進行調度,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村級資產管理的范疇,并設置專門的光伏管護人員定期對光伏面板進行除塵、除垢,對項目場地及時進行除草、排水,對周邊遮擋物進行清理,確保光伏面板不被被遮擋、項目不被損壞,確保光伏發電收益最大化。
“光伏發電項目是扶貧工作的新途徑,也是響應新舊動能轉換號召的重要舉措。具有明顯的產業帶動以及社會效益,在增加村集體收入的同時也能促進會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下一步,我們積極探索光伏項目屬地管理的新模式,做到光伏項目日常運營管理與全面從嚴治黨聯系起來。此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省定貧困村開展光伏項目建設的同時,繼續采用飛地思維,探索‘光伏項目+插花式扶貧’模式,帶動全鎮脫貧攻堅工作……”仁風鎮扶貧工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