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該事項可能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并經公司與相關各方積極商談和論證,初步判定本次重大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上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可能涉及資產出售等事項,自2018年2月27日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繼續停牌。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前期籌劃重大事項停牌時間計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預計停牌不超過一個月,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繼續停牌, 預計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 1個月。詳見公司分別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5日披露的《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大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6)、《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8)、《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告》(臨2018-009)、《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繼續停牌公告》(臨2018-01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項的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積極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各項工作,組織并協助相關部門和中介機構開展方案確定、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各項工作。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該事項可能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停牌,并經公司與相關各方積極商談和論證,初步判定本次重大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上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可能涉及資產出售等事項,自2018年2月27日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繼續停牌。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前期籌劃重大事項停牌時間計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即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6日起,預計停牌不超過一個月,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繼續停牌, 預計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 1個月。詳見公司分別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5日披露的《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大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6)、《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8)、《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告》(臨2018-009)、《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繼續停牌公告》(臨2018-01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項的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積極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各項工作,組織并協助相關部門和中介機構開展方案確定、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各項工作。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