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大代表劉漢元在《關于發揮我國政治體制優勢打一場空氣環境生態脫貧攻堅戰的議案》中,提出實施空氣環境及生態“扶貧”、減免稅費、取消光伏指標三點建議。
這是通威集團董事局劉漢元主席在圓滿完成二十年全國政協委員履職生涯后,首次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參加今年全國兩會。
作為中國乃至全球唯一一家同時涉足農業和光伏新能源產業的龍頭企業,2017年,通威集團銷售收入超過620億元,繼續榮列“中國企業500強”,真正實現了兩大主業高效協同發展,并將最終成為全球領先的綠色農業和綠色能源供應商。
劉漢元在議案中指出,伴隨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國內霧霾和生態環境壓力越來越大,甚至衍生出了另一種意義上更殘酷的貧困——“空氣貧困”、“環境貧困”和“生態貧困”。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產業作為我國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改善國人呼吸和空氣質量的最核心產業,是與我國扶貧攻堅事業同等重要的基礎產業,我國完全可以發揮國家政治體制優勢,全力支持促進光伏、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用五到十年時間集中力量再打一場扶貧攻堅戰,讓全體國民從空氣、環境和生態貧困中徹底脫貧!在這場“空氣、環境和生態脫貧”的攻堅戰中,發展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是贏得戰役的主力軍。
為此,劉漢元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讓光伏產業在市場化機制下發展,摒棄用指標壓制發展規模的管理思路。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發展40年,但光伏指標這種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產物依然存在,指標如何合理分配不僅讓各級能源部門累得不可開交、焦頭爛額,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雙軌制”并存更滋生了大量全力尋租和腐敗的空間。
建議摒棄用指標控制發展規模的舊思想,用市場化機制引導產業健康發展,促進更多購電方和發電方直接市場化交易,促使光伏電力消納和去補貼的完成。此外,建議通過競爭性招標的方式,讓企業充分接受市場考驗,達到優勝劣汰的效果,并引導產業向規模合理化方向發展。
二、全面清理并減免光伏行業的各種稅費。
作為綠色電力的光伏發電,理應成為國家充分鼓勵和支持的重點產業。因此,針對光伏發電行業特性,建議明確全部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對于這個與我們的身體健康、環境安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密切相關的產業,國家完全有必要、有理由為它提供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空間,提供一條綠色發展的通道。同時,呼吁國家實施全面減免從光伏原材料和設備制造,到光伏發電各個環節的相關稅負。
三、通過市場化機制或者政策性措施解決光伏補貼資金問題。
市場化機制方面,建議全面推行碳稅政策,同時輔之以“綠證”制度。按我國每年消耗40億噸煤炭計算,燃燒這些煤炭將排放100億噸左右的二氧化碳,如對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20元的碳稅,我國每年可征收1000-2000億元資金,將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問題。
如果在當前減稅輕負的大背景下,不適宜立即開征碳稅,只要以足夠的高度去認識,我們也能夠從現有財力里作出有效安排,通過政策性措施予以應對。從2008年至今,國家為防止污染氣體排放,已為煤電脫硫、脫硝補貼了10年時間,投入了超過1萬億元資金。而光伏產業作為關乎全國人民呼吸健康的戰略新興產業,國家更應該、更有理由在一段時間內扶持它的發展,我國財政也完全有能力支撐其峰值時每年1000-1500億元的補貼金額。
這是通威集團董事局劉漢元主席在圓滿完成二十年全國政協委員履職生涯后,首次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參加今年全國兩會。
作為中國乃至全球唯一一家同時涉足農業和光伏新能源產業的龍頭企業,2017年,通威集團銷售收入超過620億元,繼續榮列“中國企業500強”,真正實現了兩大主業高效協同發展,并將最終成為全球領先的綠色農業和綠色能源供應商。
劉漢元在議案中指出,伴隨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國內霧霾和生態環境壓力越來越大,甚至衍生出了另一種意義上更殘酷的貧困——“空氣貧困”、“環境貧困”和“生態貧困”。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產業作為我國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改善國人呼吸和空氣質量的最核心產業,是與我國扶貧攻堅事業同等重要的基礎產業,我國完全可以發揮國家政治體制優勢,全力支持促進光伏、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用五到十年時間集中力量再打一場扶貧攻堅戰,讓全體國民從空氣、環境和生態貧困中徹底脫貧!在這場“空氣、環境和生態脫貧”的攻堅戰中,發展以光伏、風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是贏得戰役的主力軍。
為此,劉漢元提出了三點建議:
一、讓光伏產業在市場化機制下發展,摒棄用指標壓制發展規模的管理思路。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發展40年,但光伏指標這種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產物依然存在,指標如何合理分配不僅讓各級能源部門累得不可開交、焦頭爛額,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雙軌制”并存更滋生了大量全力尋租和腐敗的空間。
建議摒棄用指標控制發展規模的舊思想,用市場化機制引導產業健康發展,促進更多購電方和發電方直接市場化交易,促使光伏電力消納和去補貼的完成。此外,建議通過競爭性招標的方式,讓企業充分接受市場考驗,達到優勝劣汰的效果,并引導產業向規模合理化方向發展。
二、全面清理并減免光伏行業的各種稅費。
作為綠色電力的光伏發電,理應成為國家充分鼓勵和支持的重點產業。因此,針對光伏發電行業特性,建議明確全部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對于這個與我們的身體健康、環境安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密切相關的產業,國家完全有必要、有理由為它提供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空間,提供一條綠色發展的通道。同時,呼吁國家實施全面減免從光伏原材料和設備制造,到光伏發電各個環節的相關稅負。
三、通過市場化機制或者政策性措施解決光伏補貼資金問題。
市場化機制方面,建議全面推行碳稅政策,同時輔之以“綠證”制度。按我國每年消耗40億噸煤炭計算,燃燒這些煤炭將排放100億噸左右的二氧化碳,如對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20元的碳稅,我國每年可征收1000-2000億元資金,將有效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問題。
如果在當前減稅輕負的大背景下,不適宜立即開征碳稅,只要以足夠的高度去認識,我們也能夠從現有財力里作出有效安排,通過政策性措施予以應對。從2008年至今,國家為防止污染氣體排放,已為煤電脫硫、脫硝補貼了10年時間,投入了超過1萬億元資金。而光伏產業作為關乎全國人民呼吸健康的戰略新興產業,國家更應該、更有理由在一段時間內扶持它的發展,我國財政也完全有能力支撐其峰值時每年1000-1500億元的補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