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國家大量鼓勵新能源替代,調整能源結構,另一方面則是在高速發展的過程中,風光發電也正在遭遇著“棄風”、“棄光”等系列瓶頸。業界分析指出,考慮到近期主要棄風、棄光地區自身消納能力增長緩慢,跨省消納難度較大,調整開發布局是效果較好的應對措施。
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迅猛,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正不斷上升。同時棄風棄光現象改善明顯,實現了棄風電量、棄風率“雙降”,“三棄”問題(棄水棄風棄光)均有較大幅度緩解。2017年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利用小時分別接近1900小時、1200小時,發電效率提升顯著。
迄今,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新增電力的主力。截至2017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超過5.9億千瓦,同比增長接近1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約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5%,同比上升2%,可再生能源的清潔能源替代作用日益顯現。按照規劃,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比例將超過13%,專家估計,風電裝機將接近2.3億千瓦,光伏裝機則有望達到1.3億千瓦。
然而,即使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均居世界前列,但消納難一直是行業頑疾,可再生能源陷入“邊建邊棄”怪圈。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清潔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并在此基礎上,充分挖掘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的輸送能力,將送端地區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與受端地區壓減燃煤消費相銜接,擴大跨省跨區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
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加大是2017年能源工作的一大亮點。在過去的一年時間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關于促進西南地區水電消納的通知》《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業界認為,在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納的全方位解決方案的同時,亦對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政策進行了多項細化規定。
盡管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有大幅緩解,但離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2018年將研究進一步強化加大清潔能源利用的措施,總的原則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具體來看,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降的路線圖,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按年度確定各省級區域全社會用電量中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最低比重指標。
2018年進一步明顯減少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統籌可再生能源電力開發建設與市場消納,積極支持中東部分散資源的開發,合理把握限電嚴重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節奏。當前,新電改已經邁入“深水區”,對于解決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的長效手段仍是建立市場化機制。
而成本的下降可使得再生能源直接應用于工業生產過程的條件將越來越成熟,在能源領域中也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僅在光伏發電方面,業內預期,到2020年,度電價格可能會降到0.3至0.35元,與火電相當。受上網電價調整等多重因素影響,2017年光伏發電市場規模快速擴大,新增裝機5306萬千瓦。中泰證券指出,2018年光伏需求將維持高位,光伏行業維持高景氣。同時,棄風限電情況將改善,2018年風電新增裝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