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能源局等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金太陽”示范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來,“金太陽”工程作為中國光伏產業有史以來最強有力的支持補貼政策,一直受到業內外人士的廣泛關注。
示范工程共安排294個示范項目,發電裝機總規模為642兆瓦,年發電量約10億千瓦時,初步測算工程總投資近200億元,計劃用2至3年時間完成。據財政部相關人士介紹,示范項目在完成立項、招投標、環評等前期準備工作后,就可以申請財政補助資金。去年已有200兆瓦項目具備開工條件,率先獲得財政補助,目前已進入施工建設階段。
近日,國內有媒體報道稱,“金太陽”工程項目在申報過程中存在“低購高報”和產品“以次充好”的現象。《中國能源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采訪,并了解到,在“金太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確出現過一些揮之不去的霧霾,但只是極個別的現象,并不能阻擋“金太陽”的光輝普照大地。
“低購高報”現象只是極少數
相關報道中提到項目申報“低購高報”現象時稱:“‘金太陽’一些項目招標過程中,晶體硅組件每瓦只報9.5元,薄膜電池只報6.5元,比目前業界最低的生產成本還要低20%”,但“上報財政部的招標價卻超過實際購買價的30%至40%”。
為了解情況,記者來到位于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附近的京東方恒通商務園區,其一期和二期太陽能屋頂并網電站項目均入選“金太陽”工程。在一期在建樓盤的屋頂上,整齊排列著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據該項目承建單位北京京東方科技集團公司總經理劉敬偉介紹,一期總投資700多萬元,裝機達355千瓦。當被問及“一期項目招標報價情況如何”時,他表示,中標單位的資質,電池、逆變器等組件的報價和技術水平均按照財政部去年出臺的《金太陽項目基本要求(2009)》(下稱《基本要求》)的規定,公開透明地進行。《基本要求》中規定了金太陽項目中所用電池、逆變器等組件的最高限價和必須滿足的技術指標,如晶體硅組件最高限價14元/瓦,組件效率不低于14%―15%,并網逆變器最高限價為4―5元/瓦,最大逆變效率不低于94%。
合肥陽光電源有限公司是國內光伏電站逆變器的主要生產商之一,為“金太陽”工程60%到70%的項目提供光伏逆變器。據該公司總經理曹仁賢介紹,合肥陽光參與過眾多申報項目的招標,在逆變器的報價上,他們嚴格根據逆變器的規格、配置不同按目前每瓦1.8到2.8元的成本價投標。這與《基本要求》中對逆變器的最高限價相差不大,并不存在報價高出實際銷售價40%的情況。
“《基本要求》的規定都是之前相關部門組織業內的權威專家經過多次調研,在摸清楚目前國內光伏產品的成本水平和技術現狀的基礎上制定出臺的,基本反映了目前國內光伏企業的平均成本。”中國科學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長許洪華告訴記者,即使存在“低購高報”情況,也只是個別現象。
產品“以次充好” 難過驗收關
在近期關于金太陽示范工程實施情況的報道中,還有種說法是:少數項目安裝的組件混入了二級品次品,而這些產品均來自于組件供應商賣不出去的庫存。
對此,許洪華表示,這種情況在項目審批環節不能完全控制。但是在項目實施和竣工階段,相關部門會組織專業機構對產品進行抽檢和驗收,一旦發現不達標,將會嚴厲處罰。比如某項目先前已預撥一定補貼資金,在發現產品和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后,補貼資金將全部被收回,供應商和業主單位還將被取消以后承擔示范項目的資格。
曹仁賢認為,建立健全相關檢測認證制度,做好項目實施后期的認證、檢測和驗收工作,確保產品和工程的質量,對于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有序推進十分重要。
事實上,在“金太陽”工程的啟動階段,眾多申報企業就已經意識到產品質量對于示范工程實施的重要性。在去年8月由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組織召開的“金太陽工程座談會”上,與會的包括無錫尚德、保定英利和合肥陽光等生產企業和集成商就聯名發布《確保“金太陽”示范工程順利實施的倡議》書,承諾“嚴格執行各項產品標準和施工規范、加強內部質量管理,確保產品合格、工程優質高效,自覺維護行業信譽,接受媒體及公眾監督”。而在工程質量控制方面,北京鑒衡認證中心、中科院電工所、無錫尚德和合肥陽光等單位制定起草《并網光伏系統驗收規范》,作為指導示范工程驗收階段的重要依據。據鑒衡認證中心主任秦海巖向《中國能源報》記者介紹,目前這一規范文件已經制定完畢,正組織行業專家和企業進行論證,并將報送財政部審核。
“驗收規范在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投資真實性等方面都明確了嚴格的指標,產品如果以次充好混入示范工程,最終也難逃驗收關。”秦海巖表示。
工程標準仍待完善
盡管“金太陽工程”實施效果未受影響,但專家認為,工程在后續推進過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上述金太陽工程座談會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曾指出,《基本要求》中只是對光伏組件和逆變器分別規定了最高限價,對于工程安裝也只是規定了系統集成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