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永安鹽灘地太陽光電新建工程」,臺電公司昨日提出說明,臺電指出,得標廠商華城電機(1519)與納米龍公司合作關系生變,欲更換光電模塊廠為中國尚德公司在日本投資之日本尚德公司,目前辦理契約變更中。臺電強調,太陽光電模塊并非經濟部工業局所規定之國產化保護項目。
臺電「永安鹽灘地太陽光電新建工程」去年9月30日決標,由臺灣廠商華城電機得標,總裝置容量為4,636峰?,決標金額為6.49億元,其中太陽光電模塊契約金額約2.38億元,采用臺灣納米龍公司(景懋光電)產品。
日前華城電機與納米龍公司合作關系生變,華城電機公司依據工程采購承攬契約中得「以其它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取代」之規定,于99年1月提出光電模塊相關型錄及特性差異比較表等資料送審,欲更換光電模塊,由中國尚德公司在日本投資之日本尚德公司取代納米龍公司產品,經臺電公司審查后,現正辦理契約變更中。
因太陽光電模塊并非經濟部工業局所規定之國產化保護項目,故臺電公司招標文件,無法規定禁止使用外國產品。但依經濟部國貿局貨品輸出入之規定,太陽光電模塊不得由大陸進口。華城電機公司之光電模塊若采用日本尚德公司產品,則可符合政府法令及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