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供暖季節以來,北方地區供暖與新能源發電的矛盾再一次凸顯。日前,光伏們獲悉一份內蒙古蒙西地區1-11月光伏運行統計數據。
從數據上看,蒙西地區2017年1-11月整體發電情況要優于去年同期,并網光伏電站容量共計5674MW,上網電量829995萬度,利用小時數為1495小時,相比于去年同期的1362小時已經略有改善。
具體到各地區看,鄂爾多斯、烏海、呼和浩特都從去年同期的不到1000小時上升至2017年的1400小時左右。
根據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蒙西地區最低利用保障年利用小時數為1500小時。從下表可以看出,大部分地區將在2017年全年達到1500小時的最低要求。
盡管如此,蒙西地區的光伏電站投資企業的境況卻并不如數據上“好看”。據了解,進入12月之后,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的光伏電站幾乎每天都被調度要求限電。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地區的光伏電站在進行投資核算時并未將限電因素列入其中。
“按照蒙西地區的光照情況,大部分地區發到1600甚至1700小時都是可以的”,某電站負責人向光伏們介紹道,“在進行財務模型核算時,都是按照當地光照在最佳傾角下的發電進行測算的。”這就意味著,與當時投資測算相比,現在蒙西地區的大部分光伏電站年利用小時數將減少100-200小時,粗略測算限電超5%,帶給投資企業的將是直接的利潤損失。
此外,下表中利用小時數的改善也與部分光伏電站裝機容量提升有關,“未實現全容并網的光伏電站在2017年實現了全部并網也會提高其利用小時數”。
據了解,目前大部分投資企業在測算該地區光伏電站投資收益時仍未將限電因素考慮進去。數據的改善并不意味著所有光伏電站發電量情況的好轉,蒙西地區的限電情況仍值得投資企業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