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從事投資及營運太陽能發電站項目的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江山控股」或「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集團」,港交所股份代碼:295)欣然公布,本集團與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訂立認購協議,認購呼和浩特金谷銀行約2,487.5萬股股份,總代價為約人民幣7,462.5萬元。
根據認購協議,江山控股將按每股人民幣3元的價格認購24,875,156股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總代價人民幣74,625,468元,連同已經持有之63,724,844股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將共持有4.98%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該認購代價將以集團內部資源支付。
江山控股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曾儉華先生表示:「集團過往一直不斷發掘合適的合作及投資機遇,以加強集團的資金運用、提升集團的收入及回報,從而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此次認購協議將使集團與呼和浩特金谷銀行進一步加強戰略伙伴關系,一方面集團作為呼和浩特金谷銀行之股東,將受惠于呼和浩特金谷銀行的穩定銀行業務收益作為投資回報;另一方面,彼此合作關系亦有利我們拓展國內的融資渠道,進一步促進我們在國內太陽能發電行業的平穩發展。我們相信是次的認購將為集團提供更加完善的融資渠道、實踐投資多元化及增加穩定的收益來源。」
有關呼和浩特金谷銀行:
呼和浩特金谷銀行是一家主要從事銀行產品和服務的商業銀行,服務包括銀行存款;短期、中期及長期貸款和墊款;于中國境內的結算服務及其他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銀行業務。根據呼和浩特金谷銀行過去已公布的業績報告,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除稅后溢利和資產凈值分別為約人民幣4.39億元及約人民幣50.46億元。
根據認購協議,江山控股將按每股人民幣3元的價格認購24,875,156股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總代價人民幣74,625,468元,連同已經持有之63,724,844股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將共持有4.98%呼和浩特金谷銀行股份。該認購代價將以集團內部資源支付。
江山控股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曾儉華先生表示:「集團過往一直不斷發掘合適的合作及投資機遇,以加強集團的資金運用、提升集團的收入及回報,從而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此次認購協議將使集團與呼和浩特金谷銀行進一步加強戰略伙伴關系,一方面集團作為呼和浩特金谷銀行之股東,將受惠于呼和浩特金谷銀行的穩定銀行業務收益作為投資回報;另一方面,彼此合作關系亦有利我們拓展國內的融資渠道,進一步促進我們在國內太陽能發電行業的平穩發展。我們相信是次的認購將為集團提供更加完善的融資渠道、實踐投資多元化及增加穩定的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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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金谷銀行是一家主要從事銀行產品和服務的商業銀行,服務包括銀行存款;短期、中期及長期貸款和墊款;于中國境內的結算服務及其他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銀行業務。根據呼和浩特金谷銀行過去已公布的業績報告,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除稅后溢利和資產凈值分別為約人民幣4.39億元及約人民幣50.46億元。